聖經的真實性

相比之下,新約是由目擊的拿撒勒人耶穌生平和時代的人或從目擊者那裡獲得信息的人寫成的。路加用這樣的話介紹他的福音:

提阿非羅大人哪,有好些人提筆作書,述說在我們中間所實現的事,是照傳道的人從起初親眼看見又傳給我們的。這些事我從起頭都詳細考察了,我也想按着次序寫給你,要讓你知道所學的道都是確實的。

路加福音 1.1-4

彼得寫道:

我們從前把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大能和他來臨的事告訴你們,並不是隨從一些捏造出來的無稽傳說,我們是曾經親眼見過他的威榮的人。

2 Peter 1.16

如果我們遵循新約在內在的證據,除了約翰著作之外,它所有書卷都是在公元 70 年耶路撒冷聖殿被毀滅之前而完成的,就是說在事件發生的四十年內完成的。作為目擊者或與目擊者密切溝通的同時代人,他們對一世紀以色列地理、歷史和風土人情的詳細情況都有所了解。

我們今天可以訪問以色列,看看聖經中提到的地點。它們是在正確的地方,而且有考古和歷史證據來支持這一點。也可以從耶路撒冷聖殿步行,穿過汲淪谷到客西馬尼園,就像耶穌在他被出賣的那個晚上所做的那樣。

汲淪谷 –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wikipedia.org)

您還可以去伯大尼和橄欖山,沿著耶穌凱旋進入的路線,看到他為耶路撒冷哭泣的位置,從此看到這座城市的壯麗景色,就像耶穌那天一樣(路加福音 19 )。我們可以參觀祂在該亞法和本丟彼拉多面前受審的地點,以及祂被釘十字架、埋葬和復活的地點。雖然關於這些地方的確切位置存在爭議,但有歷史和考古證據支持大致位置就在那裡。

正如使徒行傳 1.12 所說,在復活後四十天耶穌升天的橄欖山距離耶路撒冷僅幾步之遙。

橄欖山 –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wikipedia.org)

我們可以穿過大衛城的隧道,親眼看到怎樣大衛的人曾經想必爬過水軸道從耶布斯人手中奪取這座城市(撒母耳記下 5.6-9),也可以看見希西家王,為了轉移基訓河的水到西羅亞水池,所建造的隧道(歷代志下 32.30),另外還看得到尼希米從巴比倫返回以色列後為保衛城市而建造的城牆殘餘物(尼希米記3) 。

http://www.chineseapologetics.net/archaeology/main.htm

耶路撒冷的以色列博物館收藏了許多可以證明聖經故事準確性的手工藝品。相比之下在麥加找不到這類證據。

關於歷史的記錄,聖經提到許多在正確的時間和地方存在的人物。無論是猶太歷史學家約瑟夫斯,還是羅馬史籍,這些都被非聖經歷史記錄證實的。

路加福音中,我們讀到:

凱撒提庇留在位第十五年,本丟‧彼拉多作猶太總督,希律作加利利分封的王,他兄弟腓力作以土利亞和特拉可尼地區分封的王,呂撒聶作亞比利尼分封的王, 2 亞那和該亞法作大祭司。那時,撒迦利亞的兒子約翰在曠野裏, 神的話臨到他。

路加福音 3.1-2

這裡所有提到的在公元 27-28 年左右時期內的人及其職位的詳細信息都是準確的。根據這個資料,耶穌過了一會兒才開始了他的服務事工,並且持續了 3.5 年。總共加起來,最有可能,這該帶我們到 公元 31-32 年所發生的受難和復活。

基督生平目錄.doc (taipeiassembly.org)

使徒行傳中,我們讀到關於保羅的皈依,這是大約公元 35-36 年左右發生的事。隨後,在阿雷塔斯擔任總督時,保羅,為了逃脫,從大馬士革的城牆上被裝在籃子裡而帶下來(哥林多後書 11.32)。根據約瑟夫斯的說法,大馬士革有一位名叫阿雷塔斯的州長,在公元 39 年左右結束了任期(這也是對的人在對的地方)。

Aretas IV Philopatris – Wikipedia

眾所周知,在公元 44-45 年左右羅馬皇帝克勞狄斯時期發生了飢荒。這對應保羅和巴拿巴被預言者警告飢荒並從安提阿收集了援助為了把它帶到耶路撒冷的時間(使徒行傳 11.27-30)。在使徒行傳 18 章中,我們讀到保羅在哥林多,在一位名叫加利奧的總督面前被控告。這事件是在公元 51 年左右發生的,與科林斯有一位名叫加利奧的總領事時間相對應。

使徒行傳 18.2 還告訴我們,亞居拉和百基拉“不久前”從意大利來,“因為克勞狄命令所有的猶太人都離開羅馬”。這次的開除發生在公元 49-51 年之間,這也表明正確的時間和地方。

使徒行傳 24-25 章告訴我們保羅在耶路撒冷被捕,以及在總督腓力斯和非斯都面前受審了。根據使徒行傳中記載的事件,這應該在公元 58-59 年左右而發生的。約瑟夫斯同意使徒行傳中的記事非斯都在公元 59 年左右繼承了腓力斯的職位擔任總督,並在公元 62 年去世。根據使徒行傳 27 章,非斯都准許了保羅在羅馬受審的請求。使徒行傳 27 記錄了保羅如何乘海前往羅馬,途中在馬耳他海難。關於這次旅程的所有地理細節都是正確的。保羅隨後抵達羅馬並在哪裡待了兩年(使徒行傳 28.30)。這將我們帶到公元 61-62 年左右。

然後使徒行傳突然結束,也沒有涵蓋這本書最後四章的主要題目任何細節就是保羅在羅馬的審判。最可能的原因是使徒行傳這本書是路加在公元 61-62 年保羅到達羅馬之後,但還沒有被審判之前寫成的。我們知道審判確實發生了,保羅被無罪釋放並繼續他的事工,直到他最終在公元 65 年左右被處決。

根據使徒行傳的開篇,路加在寫這本之前寫了路加福音。在路加福音的開篇,他告訴我們其他人在他之前也寫過福音書(他指的的是馬太和馬可嗎?)。大概保羅在他死前也寫了他所有的信件(跟隨邏輯!),彼得和雅各也是如此。他們都在公元 70 年前去世,這意味著除了約翰的著作之外,我們所認識的新約全書都是在耶穌生、死和復活事件的 40 年內完成的。有的人聲稱約翰福音的片段早於公元 70 年就已經存在,因此約翰福音也可能是在此之前寫成的。

地理、歷史和文化細節都是正確的。新約的作者在正確的時間和正確的地點找到了正確的人。